校外网 - Ooout.Com - 大学生求职招聘 首页 个人注册 / 登录 企业专区 收藏本站
    热门职位: 家教老师 翻译外语 促销宣传推广 礼仪模特 市场调查访问 销售代理 伴游陪护 互联网 计算机软件 广告 设计
    当前位置:首页 >> 就业指导 >> 职业规划 >> 案例分析 >> 正文


使用无证操作人员,酿成事故承担责任

07-07-21 13:33:56    【 浏览字号:

[案情简介]

    1994年4月,某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下属一建公司包工负责人戴某在建筑过程中,擅自使用无证人员操作起重机械,并在井架牵引的吊篮内违章作业,导致钢丝绳绷断,临时工杨某等二人随吊篮从10余米的高处坠落,摔成重伤。事故发生后,杨某被送往当地抢救脱险。5月下旬,应杨某亲属迫切要求,戴某同意杨转院治疗。后由于该总公司不肯支付费用迫使杨某出院回家医治,在家医治过程中,杨某及亲属多次要求该总公司支付费用,但遭拒绝。由于无钱及时治疗,杨某病情逐渐恶化,导致全身瘫痪,感染溃烂,于10月22日死亡。在其亲属的强烈要求下,戴某付给了3000元丧葬费,但对杨某老人及子女的抚恤费和工资、医疗费、护理费等一概不管。杨某死后,其妻弃家出走。家中剩有四个子女,大的12岁,小的仅6岁,老父亲现年63岁。一家老小生活极端艰难。

    [处理结果]

    劳动仲裁委员受理此案后,进行了大量细致的调查工作,认为,杨某来戴某承包的工程做工,是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戴某身为包工负责人,在施工中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对起重机械使用无证人员,并违章作业,酿成事故;之后对伤者又不尽全力抢救治疗,对此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该总公司作为其主管及工程转包单位,没有认真履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应负一定的责任。

    在久调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及时作出裁决:护理费和死后父亲及子女的抚恤费以及仲裁费共计53312.34元由被诉人戴某承担41690元。第三人广厦公司承担11622.34元。从而及时维护了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案例评析]

    此案是由于承包人违反劳动安全规定,让无证人员上机工作而导致发生的。在事发后,该总公司作为发包单位,对承包人侵犯职工合法权利的行为不管不问,致使职工伤势严重致死。因此仲裁委员会将该总公司作为第三人,要求其参加仲裁活动是有道理的。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也是公正的,依法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个案件的职工一方当事人为死亡职工,其代理人应由仲裁委员会指定,被指定的代理人应为职工的利益关系人。

文章分类  
招聘会 实习报告 简历技巧 电子简历
简历制作 简历模版 名企面试 经典问答
面试技巧 面试试题 职场资讯 就业形势
我要加薪 高薪故事 初入职场 励志人生
职业指导 案例分析 求职生活 公务员
经典案例 户口 海外来风 出国留学
英文简历 薪酬行情 福利政策 女生求职
法律法规 求职信 投资理财 求职陷阱
 
 
关于校外网
 
企业免费注册说明
 
用户反馈
 
免责声明
 
广告合作
 
联系我们
未经 校外网 Ooout.com 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Copyright © 2006-2007 校外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6007202号
校外网全国分站:北京站 上海站 广州站 其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