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网 - Ooout.Com - 大学生求职招聘 首页 个人注册 / 登录 企业专区 收藏本站
    热门职位: 家教老师 翻译外语 促销宣传推广 礼仪模特 市场调查访问 销售代理 伴游陪护 互联网 计算机软件 广告 设计
    当前位置:首页 >> 就业指导 >> 劳动法苑 >> 劳动仲裁 >> 正文


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通过监督程序纠正的裁决不服,有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网络  【 浏览字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未向法院起诉,已发生法律效力而且确实有错误的仲裁书,可通过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对纠正后的仲裁书,当事人对其不服,是否有向人民法院起诉权利问题,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纠正后裁决不服是否有申诉权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6]216号)规定,这要分两种情况:(1)"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或具体裁决意见等予以纠正并重新作出新的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书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对仲裁裁决书中的笔误,在制作该裁决书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补正后,若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事人仅就此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文章分类  
招聘会 实习报告 简历技巧 电子简历
简历制作 简历模版 名企面试 经典问答
面试技巧 面试试题 职场资讯 就业形势
我要加薪 高薪故事 初入职场 励志人生
职业指导 案例分析 求职生活 公务员
经典案例 户口 海外来风 出国留学
英文简历 薪酬行情 福利政策 女生求职
法律法规 求职信 投资理财 求职陷阱
 
 
关于校外网
 
企业免费注册说明
 
用户反馈
 
免责声明
 
广告合作
 
联系我们
未经 校外网 Ooout.com 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Copyright © 2006-2007 校外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6007202号
校外网全国分站:北京站 上海站 广州站 其它地区